台州市连续八年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


台州市连续八年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记者昨日从台州市地税部门获悉,今年我市再次对部分企业实行临时下浮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这也是我市连续八年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市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市地税局于12月对2015年我市部分工业企业的社保费缴费比例实行临时性下浮。此举共惠及全市2610家企业,累计减征企业社保费5396万元。
此次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临时性下浮的对象为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依法参保缴费的部分工业企业。临时性下浮的费种为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下浮的幅度相当于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1个月的额度。下浮后企业职工应享受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变,企业职工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征。
“我市经济持续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微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压力较大。”市地税局规费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社保费减征为企业送去了实打实的优惠,不仅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也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应对危机的信心。”
记者了解到,自2008年首次临时下浮社保费缴费比例以来,我市已经连续八年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据统计,共为企业减负3.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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