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出台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 最高奖励10万


绵阳出台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 最高奖励10万。近日,记者从绵阳市人社局获悉,为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绵阳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于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根据该办法,绵阳市成立“绵阳市社保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基金”,每年由市财政出资50万元,用于市县两级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由人社部门负责受理、调查和处理,对调查属实的举报给予奖励。
对举报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照查实并收缴到账金额的5%予以奖励;追缴入库罚款部分,按罚款金额1%给予奖励。每一举报案件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同一事项有多个举报人的,对第一举报人进行奖励;对同一事项联名举报的,视为一位举报人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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