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成效显著 但任重道远

2017-02-10 08:00:02 无忧保
  10月24日,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在北京召开《社会保险法》颁布5周年座谈会。会上发布了《<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评估研究报告》;胡晓义、郑功成等专家概述了《社会保险法》颁布5年来取得的成就,并对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法律体系提出建议。现将《评估研究报告》及部分专家观点摘登如下,以飨读者———《社会保险法》颁布五周年座谈会会场。   2010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颁布了《社会保险法》。这是我国社会保险事业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标志。《社会保险法》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推动了社会保险事业蓬勃发展,同时也面临着不少矛盾和问题,亟待研究解决。为总结《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以来取得的成就,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探讨如何促进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并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今年以来,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与北京、黑龙江、山西、浙江、四川和广西等六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社厅(局)以及清华大学法学院组成联合课题组,对《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研究。课题组通过实地调研,广泛听取有关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开展问卷调查,对《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比较全面、系统和客观地评估。   《社会保险法》颁布以来取得的成就   社会保险制度建设走向法制化。《社会保险法》颁布后,国务院和相关部委根据社保法授权和要求,制定出台了40多个配套的法规政策,为当前的制度建设提供了法律基础。通过推动社保欺诈入刑,实现与刑法的衔接。   社会保险改革发展步伐加快,实现全民保障和城乡统筹。《社会保险法》颁布后,在制度建设上,迅速实现了新农保和城居保试点的全面推开,并于2014年统一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今年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普遍开展医疗付费方式改革探索,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适度降低生育保险费率;将失业保险金领取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开展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探索,将失业保险费率从3%降到2%;修改《工伤保险条例》,提高待遇标准,制定建筑企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降低总体费率水平。在人群覆盖方面,将农民工纳入职工社会保险体系,推动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建立外国人参保制度。在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的同时,注重制度整合,将分立的新农保、城居保、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整合为职工+居民养老保险,促进了制度的公平发展。与此同时,制定完善跨地区、跨制度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保障了流动人员的社保权益。   基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断扩大覆盖范围。《社会保险法》出台后,国家全面解决了312万国有企业老工伤问题,集中解决了500万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五七工”“家属工”的养老保障问题,596万关闭破产国企退休职工的医保问题,以及200多万其它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医保问题,有效地化解了体制转轨中的社会矛盾。另外,各地依法扩面,五项险种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截至9月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覆盖8.52亿人,其中职工养老保险制度3.5亿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5.02亿人,分别比2010年增加135%、34%和389%。养老金领取人数达到2.29亿人,基本实现老有所养目标。全国基本医疗保险覆盖6.58亿人,比2010年增加了40%。排除重复参保等情形,医保覆盖率超过95%,基本实现全民医保。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人数分别达到1.71亿人、2.11亿人和1.78亿人,比2010年增加了34%、29%和40%。   保障待遇水平逐步提高,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继续得到调整,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200多元,比2010年增长66%。全国1.46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70元,有27个省级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全国标准之上增加了基础养老金,提高后的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超过100元。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持续提高,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0%和70%左右。 [1] [2] [3] 下一页

标签:   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社会保险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