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岛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2014年青岛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6月4日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了解到,从今年1月1日起,青岛市开始为全市61.18万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除普通调整外,还将对革命工作者、年满70周岁以上、省级以上劳模等群体适当提高养老金,高级职称退休人员不再享有政策倾斜。调整后,青岛市月人均增加养老金275.4元,企业退休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655.1元。
61.18万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前5个月已划入账户
青岛市人社局养老事业管理处处长李鸿心介绍,本次调整自2014年1月1日起,全市共61.18万名享受待遇的退休(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这也是青岛市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十年调整基本养老金。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不含按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的建国前老工人)。今年1-5月份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于5月31日前已划入个人养老金账户中,从6月份起新增的养老待遇将随当月养老金正常发放。
李鸿心说,这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是依据全省统一政策规定进行的,分为普遍调整和适当提高两部分。普遍调整又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每人每月增加固定额170元,第二部分按2013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4.8%计算增加。(月基本养老金:即这次调整待遇按4.8%比例增加养老金的基数,是指按国家、省规定计发的养老金及历年调整待遇增加的养老金,不包括地方性补贴和应由企业自行发放的部分待遇。)
举例:市民张先生1953年10月出生,2013年10月退休。每月养老金2365.38元。其中,基本养老金2273.75元,开放城市补贴等统筹外补贴91.63元。根据2014年养老金调整政策,该人普遍调整固定部分170元,比例部分为(2273.75×4.8%)109.1元,此次调待共增加养老金279.1元。
70岁以上老人继续予以倾斜高级职称退休人员不再倾斜[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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