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


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 为解决参保人员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下称职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下称城乡居保)间的制度衔接问题,推进本市城镇化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人社部、财政部下发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并于7月1日起实施。本市在转发并按国家规定实施《暂行办法》的同时,还结合本市实际,对本市原有规定与国家办法的平稳过渡作了具体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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