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两种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解读


山西两种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解读 7月21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本月起我省将按照国家规定把新农保、城居保合并统一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实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互转衔接。
目前,全省参加新农保和城居保的总人数达 1521.19万人,其中,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人数345.22万人。今后,新农保、城居保合并后将统一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行,共同构成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本月起,两种并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互转衔接。
具体衔接办法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申请办理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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