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女职工晚婚晚育享受产假多少天?
 
                             
                        
                        
 
  按照我国官方发布的最新产假规定,2015年女职工晚婚晚育享受产假多少天?2015最新晚婚晚育产假法规都是地方在制定,各地的情况并不一样,各个单位的产假待遇规定也不一样。下面就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全国通用以及重要地区的2015年产假规定。
  国家规定2015年产假多少天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广东2015年产假多少天
  根据2014年3月27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4次修正的最新条例规定,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小编整理具体休假安排如下:
  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1] [2] [3] 下一页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