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西藏养老保险最新政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险实施区级统筹 僧尼纳入居民养老保险体系


2016西藏养老保险最新政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险实施区级统筹 僧尼纳入居民养老保险体系
2010年2月3日上午,拉萨市蔡公堂乡441名60岁以上的老人,提前从政府手中兑现了2009年11月至2010年3月的养老金,这是西藏发放的首批新农保基础养老金,也标志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西藏正式启动。
近几年来,为实现“老有所养”,我区出台了一系列的养老保险政策措施,分别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同时自治区财政也逐年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养儿防老,不如党的政策好。政府给我们发放养老金,让我们安度晚年,给我们解决了一个大问题,真是一件天大的喜事!”家住拉萨市城关区纳金乡纳金村71岁的格桑玉珍老人和老伴都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受惠人。
据了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在我区的发展经历了试点、扩大、逐步提高等阶段。2009年,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自治区正式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2012年,自治区政府印发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将全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提高到自治区级。2011年自治区正式建立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实行自治区级统筹。
“十二五”期间,自治区累计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资金2.09亿元。截至2015年,自治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到154万人。区财政厅社保处副处长韩辉介绍说,为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城乡社会统筹协调发展,2014年,自治区出台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各级财政对参保人自愿选择的缴费档次每年分别给予40元至95元的缴费补贴,档差5元,最高不超过95元。
而早在2011年底,我区就把寺庙在编僧尼纳入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切实解决了僧尼的养老问题,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昌都市江达县政协副主席江加·贡嘎泽成说:“以前僧人看病和养老都有困难,现在不仅能按月领取养老金,生病住院也能得到报销,这是我们僧人从未遇到过的好事。”
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7万人。而整个“十二五”期间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65.09亿元。韩辉告诉记者:“目前,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月人均达到了36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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