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建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是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城乡,去年我省比全国提前半年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二是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月人均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达1643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240元,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稳定在86%和70%左右。三是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更好保障。落实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与最低工资和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发放失业保险金临时价格补贴307万元,落实领取失业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政策,为符合条件的近8万人缴交医保费7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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