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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答复


2015贵州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答复。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2015年8月26日,经国务院常务会研究,决定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按照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安排部署,全省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主要有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根据国家人社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的指导意见精神,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抓紧制定我省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办法,并按要求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是妥善做好新老人员过渡和新旧政策衔接工作,按照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与统一后的职称(职务)对应关系,以及现聘任的职务等级,过渡到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并统一办理过渡手续。
三是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的调研,充分掌握全省中小学情况和教师队伍状况,充分考虑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预案,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四是按照分级组织实施的原则,根据国家人社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的指导意见要求,抓紧制定我省实施办法和相关配套政策,组织开展高级教师及以下职称(职务)等级教师的评聘工作。同时,正高级教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核定数量后,具体组织开展好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报两部备案。
五是严格落实国家人社部、教育部改革视频会议要求的时间安排,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总体情况的摸底工作,研究制定全省中小学教师整体过渡工作方案,起草全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和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报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审批;2016年,完成全省中小学教师新老人员过渡和首次改革后的申报评审工作;2017年,实现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常态化评审,新制度完全入轨。
由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我厅将严格按照国家人社部、教育部要求,尽快落实,切实做好新老人员和新旧政策的衔接工作,妥善处理过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使改革政策措施惠及全省广大中小学教师。同时,要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和解释力度,确保过渡工作顺利有序推进,确保全省广大中小学教师队伍和社会的总体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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