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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5年第二期全国骨干技工院校校长高级研修活动的通知 - 政策

2017-04-17 08:00:01 无忧保
人社厅函〔2015〕3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推动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提升全国骨干技工院校校长的能力和水平,我部定于11月中旬在北京举办2015年第二期全国骨干技工院校校长高级研修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一)我国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回顾与前瞻; (二)世界技能大赛前沿观察; (三)技工院校改革创新思考; (四)解读“中国制造2025”; (五)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理论; (六)一线技工院校校长管理经验交流及实地参观考察。 二、研修人员 (一)各省(区、市)职业能力建设处(技工院校管理处)或技工教育研究室负责技工院校工作的同志,每省(区、市)1名。 (二)各省(区、市)根据名额分配表(附件1)推荐技工院校校长参加研修活动。原则上请推荐地市级人社部门主办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主要负责人,且被推荐人选近两年未参加过我部骨干校长研修活动。 三、时间地点 (一)时间:11月15至21日,15日报到,21日返程。 (二)地点: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育慧里5号,前台电话:010-84641155转0)。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汇总本省参加活动人员报名信息,统一填写《2015年第二期全国骨干技工院校校长高级研修活动报名表》(附件2),于11月6日前反馈至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 (二)本次研修活动已开通公共邮箱,研修活动通知、交通路线图以及研修活动相关资料电子版将及时传至此邮箱,请各位学员根据需要自行下载。邮箱地址:jgyxxzgyb2015@163.com。 (三)请参加研修的同志每人撰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研修论文或心得体会,于研修活动结束前提交会务组。 (四)参加研修人员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用由我部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自理。研修活动不安排接送站,请自行前往(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交通路线图见附件3)。 (五)联系人: 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李京    电话:010-84208452 2. 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  姚伯翰 电话:010-84618706   传真:010-84643927   附件: 1. 2015年第二期全国骨干技工院校校长高级研修活动名额分配表 2. 2015年第二期全国骨干技工院校校长高级研修活动报名表 3. 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交通路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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