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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15年工资指导线调整情况(截至9月28日) - 政策


【导读】:生产经营运行良好、经济效益水平较高、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可参照工资指导线的上线拟定工资增长幅度;生产经营正常、效益一般的企业,可参照基准线拟定工资增长幅度;生产经营正常、效益差的企业,可参照下线拟定工资增长幅度,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辽宁公布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近日,辽宁省人社厅公布了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其中,增长基准线为8%,上线为12%,下线为3%。
辽宁省要求,企业应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经济效益和人工成本状况,参照工资指导线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年度工资增长的幅度。生产经营运行良好、经济效益水平较高、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可参照工资指导线的上线拟定工资增长幅度;生产经营正常、效益一般的企业,可参照基准线拟定工资增长幅度;生产经营正常、效益差的企业,可参照下线拟定工资增长幅度,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部分工资水平过高、增长过快的垄断行业和企业,不能突破上线。
2014年,辽宁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9110元,月平均工资4092.50元。根据新发布的指导线,按照下线3%计算,今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月均工资最少有望增加122.78元,年均工资有望增加1473.30元。
下面跟中国社保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2015年工资指导线调整情况:
2015年工资指导线调整情况(截至9月28日)
2015年工资指导线调整情况
省份
上线
基准线
下线
北京
16.0%
10.5%
3.5%
天津
18.0%
10.0%
3.0%
河北
山西
18.0%
10.0%
4.0%
内蒙古
14.5%
10.1%
3.0%
辽宁
12.0%
8.0%
3.0%
吉林
13.0%
8.0%
3.0%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15%
10%
2%
江西
12.0%
5.0%
山东
18.0%
10.0%
4.0%
河南
18.0%
12.0%
3.0%
湖北
湖南
广东
12.5%
8.5%
0或负增长
广西
海南
12.3%
11.3%
4.0%
重庆
四川
17.0%
11.0%
4.0%
贵州
云南
17.0%
10.0%
3.0%
西藏
陕西
15.0%
10.0%
5.0%
甘肃
16.0%
10.0%
5.0%
青海
16%
9%
4%
宁夏
新疆
15.0%
12.0%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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