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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深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新政策 - 政策

2017-04-25 08:00:02 无忧保
【导读】:深圳本地宝社保频道提供2014深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新政策有关的信息,导语:今年月日前已在本市社保机构办理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从今年月日起,上调基本养老金待遇:人均每月增加元。 今年6月30日前已在本市社保机构办理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从今年1月1日起,上调基本养老金待遇:人均每月增加298元,详细查阅下文! 昨日(6月5日),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经市政府同意,对于今年6月30日前已在本市社保机构办理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从今年1月1日起,上调基本养老金待遇:人均每月增加298元,增幅约10%。调增额将于6月15日前发放到位,并从今年1月起补发。 2014年养老金调整方案,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分两部分增加额: 一、按照2974元为基数,按照该基数的5%增加养老金,即每月增加140元; 计算公式:2974元+2974元×5%=2974元+140元=3114元/月 二、以本人调整前养老金额度为基数,按照该基数的5%增加。 计算公式:因为每个人的额度不同,可由个人计算。 温馨提醒:按照该调整办法测算,深圳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调增额为300元。 1.对在2014年1月1日后年满70周岁(按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的企业退休人员,从其年满70周岁的当月起、每人每月加发90元; 2.对在2014年1月1日后年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从其年满80周岁的当月起、每人每月加发100元。 3.对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2013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高龄津贴累计超过90元/月(含90元/月)的,加发10元; 4.对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2013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高龄津贴累计低于90元/月的,补齐到90元/月。 5.对年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2013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高龄津贴累计超过190元/月(含190元/月)的,加发10元;低于190元/月的,补齐至190元/月。 凡符合在我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其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一次性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计发4元缴费年限津贴,不满一年不计发。 ①对于2013年9月30前已在深圳市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津贴从2013年10月起发放。 ②2013年10月1日后在深圳市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津贴自其在我市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发放。 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发放高级职称津贴: 今年1月1日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含今年7月1日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 1.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0元, 2.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技师和不分正副高的高级职称)的每人每月加发800元; 备注:2013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的高级职称企业退休人员,其享受高级职称倾斜性调整的累计加发额统一转为高级职称津贴,低于上述标准的予以补齐。 相关须知: 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后,原2013年底前退休、仍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社会医疗保险费也相应增加。 ②但2011年1月1日起新增的高级职称专项津贴、高龄津贴不计增社会医疗保险费。 ③2014年1月后退休人员的社会医疗保险费不再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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