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6所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和7所高级技工学校名单的通知 - 政策


人社部函〔2008〕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经专家评审,南京市农垦技工学校等6所技工学校达到《国家重点技工学校标准》,确认为国家重点技工学校;江西工程技工学校等7所技工学校达到《高级技工学校标准》,确认为高级技工学校,现一并予以公布。
附件:1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名单
2高级技工学校名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1
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名单
1南京市农垦技工学校
2山东省文登市技工学校
3青岛市电子信息技术学校
4青岛市化工技术学校
5烟台水运技工学校
6象山县技工学校
附件2
高级技工学校名单
1江西工程高级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名称,下同)
江西工程技工学校(原学校名称,下同)
2江西省工贸高级技工学校
江西省工贸技工学校
3四方机车车辆高级技工学校
四方机车车辆技术学校
4济南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济南市交通局技工学校
5烟台市商贸高级技工学校
烟台市劳动局服务技术学校
6舞钢冶金高级技工学校
河南省舞阳冶金技工学校
7河南省煤炭高级技工学校
河南省煤炭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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