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养老保险全国联网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


劳社厅函〔2005〕3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金保工程建设进展迅速。2004年底实现了全国部省联网,目前已有26个省区市上报了养老保险联网数据,数据量占参保人数的50%以上,不仅为我部了解和掌握全国养老保险经办情况提供了信息,也为宏观分析、政策制定奠定了基础。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地区基础管理薄弱、数据质量不高、数据上报渠道不畅等问题。为确保联网数据及时、准确、完整上报,提高数据应用的有效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确保完成联网数据上报任务 我部确定的目标是,到2005年底养老保险上报数据量应达到参保人员的90%。但据统计,到今年9月底联网数据上报达到90%的仅有3个省份 (北京、天津、陕西),未上报数据的有5个省份 (山西、内蒙古、甘肃、宁夏、青海)和新疆兵团,其余23省份均在90%以下。目前距年底还有2个月的时间,要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相当艰巨。为此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联网数据上报的重要意义,加大工作力度,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解到人,采取倒计时的方法抓好落实。同时将任务完成情况与年底的目标考核挂钩,确保全国联网数据上报任务的完成。 已上报数据但未达到数据量要求的省份要尽快扩大联网数据的覆盖面,成熟一个地区上报一个地区;未上报数据的省份,要加快数据整理和转换的工作进程,尽快完成网络搭建、设备安装以及软件的调试工作,为数据上报提供技术保障。 二、规范流程,确保上报数据的及时、准确、完整 规范流程是确保联网数据及时、准确、完整上报的重要措施,是提高工作效率和提高数据质量的基本保障。各地可依照下述要求,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定流程。 各地市 (含省本级)社会保险机构于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数据从生产库到交换库的数据采集、审核和转换工作。并利用联网软件的检查模块 (可从www.molss.gov.cn中金保工程栏目下载)检查数据情况。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于每月12日前完成本地交换库数据的更新 (只保留当期数据),生成统计库数据;并将交换库数据上报至省级交换库,同时将上报数据情况反馈给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省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于每月15日前完成省级交换库全省数据的更新 (只保留当期数据),生成统计库数据;将统计库数据上报至部级统计库,同时将交换库数据更新和统计库数据上报情况反馈给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于每月20日前,利用联网软件的检查模块检查全省数据,填写 《养老保险全国联网数据上报情况表》(见附件1)、 《养老保险交换库数据质量情况表》 (见附件2),并上报部社保中心,同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省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填写 《养老保险全国联网数据自查报告》(见附件3),将本季度的工作情况及问题上报部社保中心。 三、明确职责,加强合作,共同完成联网数据的上报工作 实现联网数据的上报是金保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目标,也是为我部开展宏观分析提供数据支撑的重要手段。数据上报包括数据采集、审核、转换、传输等多个环节,因而需要业务和技术部门既要有明确分工,又要有相互配合,做好各环节之间的紧密衔接,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完整上报。 根据金保工程建设集中式资源数据库的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联网数据的采集、转换、检查和分析应用,承担生产库数据整理工作;与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共同研究制定生产库到交换库的数据转换方案,并完成数据转换工作;检查和审核本地区联网数据,并在生产库中及时修正;建立数据管理制度,确保生产库数据的安全和完整;开展联网数据的应用和分析工作。 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主要负责联网数据的汇总、传输和系统维护工作,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生产库的数据整理、联网数据的转换和传输;承担联网软件的安装、调试和培训以及数据库和网络设备的维护、连通和安全管理;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使用联网软件、开展数据应用提供技术支持。 养老保险全国联网工作是金保工程的先行项目,能否按时高效地完成,关系到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监测和基金监管等项目的开展。各部门务必树立大局意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通力配合,相互支持,协调各方面的力量,确保金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附件:1养老保险全国联网数据上报情况表(略) 2养老保险交换库数据质量情况表(略) 3养老保险联网数据自查报告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3 养老保险全国联网数据自查报告 单位:时间: 一、自查中出现的问题 要求:就以下几个方面说明问题和相关对策。 (一)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 (二)交换库数据上报中遇到的问题 (三)交换库数据质量的问题 二、本季度数据整理上报工作中的经验 三、对部相关机构的工作建议 主管领导签字: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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