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养老金


单位缴工资总额20%个人缴8%,另为职工建职业年金制度 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同时决定,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次提高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 此次国务院明确养老金并轨,意味着全国所有按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体制内人员,总数近4000万的庞大群体都将启动改革。 基本思路突出多缴多得 这次改革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 一个统一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化解双轨制矛盾。 五个同步是:一是指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二是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三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在增加工资的同时实行个人缴费,四是待遇确定机制与调整机制同步完善,退休待遇计发办法突出体现多缴多得,五是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 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 根据改革决定,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新的基本养老金待遇分两部分:一是基础养老金,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个人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不纳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即300%封顶、60%托底。 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国家在基本养老保险之外,又给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设立了职业年金,《决定》中规定,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如此一来,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的养老缴费和发放都基本一致,形成单位、个人、政府共担的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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