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管理部:
为了规范中心计算机、网络运行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计算机及内部局域网的正常运作和数据安全,经研究制定了《计算机和网络运行设备等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现下发给你们望认真执行。
附件:《计算机和网络运行设备等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月18日
计算机和网络运行设备等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章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心计算机、网络运行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计算机及内部局域网的正常运作和数据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规范的事项包括:各科室管理工作人员使用的计算机、支持内部局域网运行的设备、数据传输专线以及公积金数据备份事项的管理与监督。
第三条 设网络管理员一名,在所在科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中心计算机、网络设备及专线的管理,包括办公计算机、机房服务器、存储设备、交换设备、安全防护设备、通讯专线的维护和管理。
第二章 计算机设备的使用与管理
第四条 各科室、管理部的计算机,经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和分配,需要更新的应上报办公室申购、更换。分配给各科室的计算机,仅限为业务和管理工作服务,不得用于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第五条 计算机各类程序的安装统一由网络管理员安装和拷贝相关程序,其他人不得擅自安装程序。安装相关软件时要坚持“内部局域网与internets网不能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的原则。
第六条 计算机实行使用人负责制,使用人要注意计算机设备的保养和维护,严防病毒侵入,保证正常运转。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设备异常时应及时上报网络管理员解决。
第七条 计算机使用人应按下列规定操作:
1.开启计算机时,应先开启显示器、打印机等外设装置,再开启主机;严禁在开启状态下进行显示器、打印机等外设电缆的插接。ups只作停电保护之用,在无电情况下,应迅速作存盘操作,并退出应用软件,进行关机操作;严禁将ups作电源使用。
2.严禁在计算机前吃饭、吃零食、吸烟、饮水等对计算机损害的行为。
3.未经许可,拒绝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和光盘。由于工作需要使用外来软盘、“u”盘时,应在使用前进行病毒清查和杀除。
4.禁止安装游戏软件、图片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5.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换计算机硬件和软件,个人不能私自对计算机软件(含屏保)进行改动或删除等操作。严禁私自拆卸计算机、调换配件。
6.连接“中心内部局域网”和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的计算机应设定用户密码。未经使用人同意,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7.职工离开座位超过半小时需关闭显示器,以延长显示器的使用寿命和节约用电,下班后需按正确方法关机,并关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8.不得在各自使用的计算机上处理涉密文件。涉密文件应在指定的计算机上处理。
第八条 计算机的维修和维护由网络管理员负责。维护过程中,应确保对信息进行拷贝,防止遗失;需要将计算机外送维修或报废时,应确保无机密资料、数据存放。
为了保证计算机正常使用和系统安全运行,网络管理员除及时解决计算机使用人提出的维修需求外,还应每月对计算机定期维护和 “杀毒软件”升级。定期维护工作应进行记录(附件1),发现问题立即书面汇报给主管领导提出解决方案。
第三章 网络运行设备的使用与管理
第九条 网络运行设备的购置,由网络管理员所在科室提出申请,经领导同意后按规定程序购置。
第十条 网络运行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均由网络系管理员以及所在科室负责,按要求开展下列工作:
1.网络管理员应每天至少一次进入存放设备的机房,定期对服务器、小型机及其他设备的运转情况及功能状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所在科室负责人以及主管领导进行书面报告。进入机房检查工作情况应填写《机房设备安全检查日志》(附件2)进行记载。
2.外单位工作人员(包括设备供应商)不得随意进入中心存放设备的机房内。确需进入机房的,应填写《外中心工作人员进入机房报备表》(附件3),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机房进行操作,在外单位工作人员进入机房操作期间网络管理员不得离开。
3.发现网络设备运行异常或其他运行风险的,应书面向所在科室负责人以及主管领导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四条 网络传输专线的管理
第十一条 网络传输专线是指中心同各管理部、银行、房产交易所、人民银行等部门联通的专用通讯线路。因业务需要向电信、移动等通讯部门申请专线的,由网络管理职能科室提出申请,经领导同意后执行。
第十二条 网络传输专线的管理由网络管理员以及所在科室负责,网络管理员应经常性对专线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联系运营商解决。
第五章 数据存储及备份
第十三条 数据存储及备份工作由网络管理员以及所在科室负责,按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保证每天定时将业务系统产生的数据备份至中心专用存储设备和异地存储设备中。定期检查备份数据情况,并进行数据恢复性测试。
2.存贮有数据的硬盘、光盘,属单位内部资料,要妥善保管,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将数据外传,严禁数据复制外传。
3.网络管理员应具有保密义务。妥善管理中心内部数据,尤其在处置计算机时要及时下载删除数据资料,防止缴存职工个人信息泄露。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计算机使用人由于未按规定使用或操作不当,造成计算机设备或配件损坏,由计算机使用人负责并支付修复的计算机费用,无法修复的赔偿同类价值的计算机。
第十五条 网络管理员以及所在科室未定期对计算机以及网络运行设备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解决方案,造成病毒侵入或内部局域网瘫痪以及对数据管理不善造成数据丢失等现象负全责。
第十六条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个人以及所在科室负责人给予以下处理:
1.给予警告、记过处分。违规情况与科室绩效考核、评先评优挂勾,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2.情节严重给社会、中心带来不良影响的给予降级、降职或开除处理。触及法律的将移送有关部门严惩。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1【附件1:计算机维护杀毒工作记录.doc】已下载次附件2【附件2:机房设备安全检查日志.doc】已下载次附件3【附件3:外中心工作人员进入机房报备表.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