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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党的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7-15 08:00:02 无忧保

各科室、管理部:

《党的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已经“中心”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衡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9月5日

衡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党的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强化“中心”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中共衡水市委《关于印发<衡水市直机关党的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衡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的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方案。

一、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

1.建立“中心”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从组织领导、督导考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保障建设等七个方面明确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附件1)。结合党组书记岗位职责,从统筹谋划、示范带头、推进落实、考评问责等方面,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附件2)。

2.建立“中心”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每年年初,“中心”综合日常党建工作检查结果、上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党组书记述职报告中查摆的问题以及领导点评指出的问题,制定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作为当年度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整改落实的重点。

3.建立“中心”党组基层党建工作承诺清单。“中心”党组结合主体责任、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对基层党建工作具体事项进行量化,作出承诺,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工委备案。

二、主体责任的监督落实

1.“中心”党组认真研究制定抓基层党建工作具体措施,采取项目化管理办法,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责任人、责任期限,并在公示栏、“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每季度对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一次盘点分析,有针对性制定推进措施。

2.“中心”党组根据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承诺清单,开展经常性督查、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情况通报,对工作推动不力或重点任务落实进展缓慢的,下达基层党建工作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仍未整改落实的,实行党组书记约谈支部第一责任人制度。

3.“中心”党组书记按时参加市述职评议会,并召开单位党员大会,将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报告。

三、加强对所属支部落实主体责任的考核

1.“中心”党组综合所属支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日常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大督促、指导力度,采取召开现场会、交流会等措施,推动各支部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提升。

2.“中心”结合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至少每两年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进行1次表彰,并优先推荐为市以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

3.严格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职责、抓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严肃追究第一责任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衡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2.衡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衡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9月5日

附件1

衡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中心”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党组对机关党的工作负有指导责任,其主体责任是:

一、组织领导责任

1.党组应当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2.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应当加强对机关和所属支部的指导,支持党的基层组织的工作。

3.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党组对有关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应当根据需要充分征求机关和所属支部及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意见,重要情况应当及时进行通报。

4.每年年初,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计划,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并指导基层党组织制定年度计划,抓好跟踪督促落实。

5.把机关党的工作列入党组工作议程,党组每年至少听取2次工作汇报,定期讨论、研究基层党建工作重大事项、决策,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发挥机关党组织在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

6.建立并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指导、督促联系点抓好党建工作,解决联系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7.注意发挥机关党组织联系群众、协调各方的作用,经常通过机关党组织了解工作人员的思想情况,以及对重要决策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反映和意见,支持机关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8.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宣传,推广基层党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基层先进典型事迹。

二、督导考评责任

9.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每半年对党费收缴和发展党员情况进行1次专项督查,每年年终进行1次党建工作综合考核。

10.党组每年年底要召开述职评议会,听取各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党组书记逐一点评,现场进行民主评议。

三、组织建设责任

11.机关党组织班子健全,按时进行换届改选,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或提前换届的,应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批。

12.基层党支部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四、领导班子建设责任

13.党组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增强 “两学一做”学习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14.在加强党组班子自身建设的同时,加强所属基层党支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指导、监督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等制度。

15.领导班子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既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单位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又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机关党建工作。

五、干部队伍建设责任

16.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施监督,支持纪检干部正当行使职权,认真检查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的情况。

17.加强党组织书记“带头人”队伍素质教育,不断提升党组织书记业务工作能力和服务党员、服务一线职工能力。

18.教育监督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9.本着优化结构、增强活力、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的原则,有计划地安排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有计划地挑选后备干部或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业务骨干到党务岗位上进行锻炼。

六、党员队伍建设责任

20.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严格发展党员程序、责任和纪律,重视在机关、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每半年开展一次发展党员工作自查。

21.指导、督促所属基层党支部采取党支部学习、党小组学习以及现代远程教育等方式,加强对党员理想信念、党性观念、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教育,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

22.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建立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做到经常性教育和集中培训相结合。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40学时。对党员参加教育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23.指导、督促基层党支部规范党组织生活,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上党课每季度至少1次,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1次。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24.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认真做好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和特困党员的服务工作。

25.指导、督促党支部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

七、保障建设责任

29.深入推进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结对帮扶和党员干部进社区等活动,推进城乡基层党建工作双向开放、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

30.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主抓基层党建工作,配备一名党建资料信息员。加强阵地建设,党员活动室要做到设施齐全、制度健全。

附件2

衡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党组书记为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主体责任:

1.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并抓好在所属基层党支部的贯彻落实。

2.全面指导、科学决策,对单位基层党建工作进行总体谋划,主持制定基层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每年亲自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调研不少于一次。

3.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与“中心”改革发展各项任务有机统一起来,投入更多精力抓基层党建工作,为教育发展提供动力保证。

4.建立党组书记述职制度。每年就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向市委常委会或市直机关工委进行一次专项述职,接受评议、考核。

5.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对上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进行总结,指出存在问题,提出下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6.坚持党组书记挂帅,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安排,搞好

思想动员,提出明确要求;重要问题亲自研究分析,制定对

策措施,保证顺利推进;重大任务亲自督查指导,协调各方

力量,推动责任落实。每半年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

不少于一次。

7.带头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和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每年到联系点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结对联系1名以上困难党员或群众。

8.加强机关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带头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凡属重要问题,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带头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制度,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干部上一次党课。

9.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视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纪律建设,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提醒在先。

10.对所属基层党支部书记不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力的,及时进行提醒、批评,对问题较为突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11.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选好、用好、管好基层党支部书记,及时调整不胜任现职基层党支部书记。

12.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带头落实党员组织生活制度,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一次支部组织生活会。

13.对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抓的不好、长期处于落后状态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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