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贷款申请客户:
宜昌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自2017年1月16日起恢复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恢复宜昌住房公积金网上个人贷款自助服务系统中 “贷款申请预约”业务,其他业务停止使用。
二、在宜昌城区(不含夷陵区)购房的贷款申请客户,自行登录“宜昌住房公积金网”,查阅公积金贷款最新办事指南。符合贷款条件的,登录“个人贷款自助服务系统”窗口,进入“贷款申请预约”,获得预约排位。
三、已预约成功的客户,按照预约顺序,等候电话通知办理贷款登记业务。
四、已办理贷款登记业务的客户,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轮候发放。
五、在夷陵区、秭归县购房的贷款申请客户,分别向宜昌公积金中心夷陵营业部、秭归营业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轮候发放。
特此通知。
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