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
年终决算工作暂停业务办理的公告
各缴存单位及职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家财政部《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中心于2017年1月3-10日期间进行住房公积金年终决算。为确保决算工作顺利进行,2017年 1月3-6日、9-10日(6个工作日)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贷款等各项业务,1月11日(星期三)起所有业务恢复正常办理。请各缴存单位和职工提前安排好业务办理时间。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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