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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关于加快推进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柳政办〔2016〕105号)

2017-07-16 08:00:03 无忧保

市直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根据《柳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柳政办〔2016〕105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完成资格确认及核对

根据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度要求,拟从2016年12月起,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月缴纳养老保险,市社保局按月足额社会化发放养老金。因此,各单位须抓紧按照以下时间点完成参保资格确认及核对工作:

1.各单位未办理资格确认工作的,务必在11月10日前办理完毕,逾期未办理的后果由单位自行负责。

2.已办理资格确认的单位,务必在11月15日前完成基本信息采集、参保登记、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和过渡期缴费明细核对确认。

3.各单位务必在11月30日前完成退休人员退休待遇申报、过渡期养老待遇结算工作。

二、配合人社部门确保完成绩效考评目标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涉及全体工作人员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着对本单位干部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实施好基础数据采集及参保登记工作。此项改革工作已纳入全市绩效考核目标任务,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配合人社部门完成考核指标,未按时完成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将在全市予以通报。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8日

标签:   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工作机关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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