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中心各管理部,机关各科室: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148号)和《河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现就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向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房屋套数认定以职工户口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人个房屋证明为准。
二、所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只能以房产抵押方式进行,取消保证人担保方式。
本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以往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执行。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