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西宁市: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的通知

2017-07-17 08:00:02 无忧保

铁路分中心、各管理部、各科室、各受委托银行:

? ? ? ?根据国家住建部及省住建厅相关政策规定,为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使缴存职工充分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自2015年7月1日起,凡在我中心及所属分中心、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全额提取个人及配偶在我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无需留存一年。

上一篇:住建部:5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超12%下一篇: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的通知

标签:   调整住房公积金调整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住房公积金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