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住金发〔2016〕32号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正常有序使用,支持缴存职工住房贷款,根据宜宾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预警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从2016年7月21日起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发放实行轮候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轮候范围: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
二、轮候时限:从2016年7月2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三、轮候方式:按市公积金中心审核借款合同及办理抵押登记
后,符合划款条件的,以在市公积金中心财务统计科登记顺序先后轮流发放贷款。
特此通告。
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