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规定,为切实维护广大缴存人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在今年7月1日--7月31日,对荆州市中心城区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进行年检。
本次年检目的及内容:核实各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础信息;正常调整各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督促各单位按月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请各缴存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年检相关工作。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年检工作方案,会同相关受托承办银行,加强督促与指导,切实保障年检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不按规定参加年检或年检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暂缓办理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
特此通知。
二0一六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