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公告
盐城市市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参保人员:
2016年7月-2017年6月期间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从即日开始,现将缴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缴费对象
以个人缴费方式参加盐城市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按规定连续缴费至2016年6月的参保人员为本次缴费对象。缴费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缴费。
二、缴费时间、地点和标准
1、缴费时间: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31日
2、缴费地点:市区江苏银行任一网点
3、缴费标准: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为:3132元(含大额补充医疗保险72元)。
三、重要提示
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人员,从8月1日起按欠费停保处理,暂停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如欠费超过6个月以上的,在按规定补缴后,视同首次参保,执行统筹待遇挂钩政策。
咨询电话:88398091 12333
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中心
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