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上年度亏损的生产经营困难单位,可在上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基础上再降低缴存比例,但须经职代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房委办)批准后实施。
请填报《宁波市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申报表》,连同申请报告和上年度经审计的亏损企业财务年报一并提交市中心办事大厅咨询窗口,经房委办审批后办理基数调整。申请受理时间截止至2016年6月30日。
附:文件下载路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网站:www.nbgjj.com→下载中心→缴存表格下载。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