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人社〔2016〕152号
关于印发《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
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
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区(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和公共事务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管理中心,各相关医药机构:
为规范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使用,加强个人账户管理,现将《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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