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人社字〔2016〕123号
关于落实《关于公布2016年度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
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办公室,高新区社会保障办公室,北海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市社保中心:
现将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公布2016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19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关于公布2016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