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8197元)确定2016年度社会保险费60%月缴费基数为2910元,100%月缴费基数为4850元。
缴费标准为:按60%基数计算,养老保险费6984元、医疗保险费3238.8元;按100%基数计算,养老保险费11640元、医疗保险费5334元。以上医疗保险费均含一年大额救助金96元。
所有个人缴费人员务必于今年7月底前缴纳当年各项社会保险费。已办理银行代扣代缴卡的,应及时根据协议约定的缴费险种和标准足额将费用存入卡内。未办卡的请到市人社局二楼大厅办理银行代扣代缴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