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市公积金〔2016〕51号
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发布2016-2017年年度
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遵市住管[2006]3号)规定;以遵义市统计局发布的2015年度遵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63778元为依据测算,我市2016—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每人每月3826元,其中:单位1913元,个人1913元,下限为每人每月160元;其中:单位80元,个人80元。
特此通知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