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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关于开展缴存职工信息采集的通知

2017-07-20 08:00:03 无忧保

关于开展缴存职工信息采集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和职工:

为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及时向广大缴存职工推送个人帐户变动信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通12329住房公积金短消息服务的通知》(建金〔2014〕187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住房公积金12329短信服务平台的通知》(桂建金管〔2016〕6号)的文件要求,为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12329短信服务平台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信息工作重要性

为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使缴存单位和职工能方便快捷地获取住房公积金信息和自助办理业务,根据住建部和自治区住建厅相关工作要求,我管理中心正在探索建设涵盖12329服务热线和短信平台、中心网站、网上业务大厅、手机app、微信、微博等渠道在内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随着平台的逐渐完善,缴存职工将可以通过以上平台随时随地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进行个人对账,查询贷款账户信息、预约或自助办理业务等。但由于目前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数据库中,部分缴存职工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不全或不正确,为了顺利开展下一步服务工作,需要及时对职工个人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

二、信息采集具体办法

(一)信息采集对象

在我管理中心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二)办理方式

1.单位集中办理。由单位专管员汇总并填写《缴存职工信息采集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持纸质表格及拷贝电子表格到缴存网点柜面办理。

2.缴存职工自行办理。(1)缴存职工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到职工缴存网点柜面办理;(2)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同时办理。

三、办理时间

即日起我管理中心各网点开始开展该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管理中心根据国家个人信息保密方面的法律规定,对各单位或个人报送的信息严格管理使用。

(二)各缴存单位和职工要重视此次信息采集工作,及时准确向我管理中心提供准确信息,以免影响今后的信息推送、查询工作。若单位人数多,采集难度大的,请于6月30日前分批次报送。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4月25日

标签:   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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