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建金发〔2016〕393号
各市(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级、石油分中心,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巩固2014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控高提低”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深入贯彻落实和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建金〔2016〕7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15〕9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府发〔2016〕17号)要求,我厅制定了《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李力,028-85521731,18140106380
电子邮箱:scsgjj@scjst.gov.cn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5月4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