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住公管委〔2016〕3号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关于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预算及分配方案的批复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你中心报送的《关于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预算及分配方案的请示》(巴公积金〔2016〕15号)收悉。经3月8日召开的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2016年度增值收益预算和分配方案如下:
一、增值收益预算
(一)预计实现业务收入11213.54万元
1.实现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0027.77万元。
2.实现沉淀资金利息收入1185.77万元。
(二)预计实现业务支出6594.92万元
1.实现职工公积金利息支出6093.53万元。
2.实现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501.39万元。
(三)2016年度计划实现增值收益4618万元。
二、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2016年度预计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766.2万元;提取机构管理费8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4万元,项目支出587.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据实上交。
此复。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6年3月25日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2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