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有关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规定,现将主城区2016年上半年集中受理医药机构定点申请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15日(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地点:符合申报条件的医药机构向所在辖区的区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各城区医保经办机构地址如下:
1、上城区医保办,地址:秋涛路242号;
2、下城区医保办,地址:白石巷256号三楼;
3、西湖区医保办,地址:竞舟路228号601办公室;
4、拱墅区医保办,地址:珠儿潭巷8号;
5、江干区医保办,地址:景昙路广景弄6号;
6、滨江区医保中心,地址:泰安路200号;
7、经济技术开发区医保办,地址:幸福南路1116号和茂大厦一楼d区医保窗口;
8、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地址:义蓬街道义前街与义东路交叉路口 (义蓬为老服务中心内)。
三、申报条件:暂按“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两定机构管理办法”所列的申请条件执行。
四、提供材料: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下载、打印《杭州市主城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详见附件一)并按申请书内说明提供材料;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店可下载、打印《杭州市主城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详见附件二)并按申请书内说明提供材料。
咨询电话:12333
附件:附件一《杭州市主城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附件二《杭州市主城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
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