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各县(市)分中心:
为贯彻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保证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唯一性,现就个人多账户合户清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时间与工作要求
个人多账户是指同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形成的多个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为确保缴存职工提取、贷款等正常业务办理不受影响,需对缴存职工个人多个账户进行合户清理。住房公积金个人多账户合户清理事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切身利益,也是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要认真负责,确保于2016年1月20日前完成职工公积金账户清理工作。
二、清理工作程序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县(市)分中心将单位职工多账户等信息通知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业务经办人,业务经办人通知缴存职工于2015年1月20日前携带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需加盖转出单位公章)到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县(市)分中心办理合户手续。
原缴存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未配合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转移合户手续,且未向公积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的,公积金中心将直接为职工办理账户转移合并手续。
市中心及各县(市)分中心帐户清理工作联系电话:
丽水市中心:2051634青田分中心:6757678
缙云分中心:3319106松阳分中心:8680863
龙泉分中心:7125130庆元分中心:6058262
云和分中心:5126955景宁分中心:5086430
遂昌分中心:8126668
附件:丽水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files/news/丽水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