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公积金贷款客户:
因宜昌城区2016年元旦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自2016年1月8日起,宜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发放工作流程发生变化,原在中心伍家岗营业部一站式办理的住房抵押登记代办业务暂停。
公积金贷款申请初审通过后,我中心将通知客户到伍家岗营业部办理公积金贷款现场审核手续,手续办妥后,客户需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手续注意事项》及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要求带齐资料,自行到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房屋产权)抵押登记手续。我中心在取得不动产权抵押相关证件后,再通知客户到中心伍家岗营业部办理放款手续。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