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失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减轻企业的负担,我局起草了《关于暂缓调整我市失业保险单位费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发电子邮件至dgylbxk123@163.com,征求意见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至12月20日。
附件:关于暂缓调整我市失业保险单位费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15日
关于暂缓调整我市失业保险单位费率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建立健全失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减轻企业的负担,决定从2016年1月起,暂缓调整我市失业保险单位费率,继续维持1%不变。
特此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