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各商业银行、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金保工程信息系统及业务管理要求,所有业务数据需在年底进行结转和计息,为了确保各险种待遇的正常发放,以及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的一致性和完整性,同时保证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与新农合待遇的顺利切换,市社保局、市医保局确定2015年12月25日-2016年1月6日为系统内业务清理和财务对账扎账期,在此期间停止对外办理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告如下:
1、2015年12月25日00:00-2015年12月28日24:00期间,进行财务的年终结算和退休人员个人养老账户的年终结息。从2015年12月25日00:00起,暂停养老保险待遇计算业务和“五险”的银行代收、mpos缴费等收费业务(社保局和医保局仍可出具缴费征集通知单,居民医疗保险可继续正常缴费)。
2、2015年12月29日00:00-2015年12月30日24:00期间,进行养老保险在职人员个人养老账户和职工医疗保险账户的年终结息。从2015年12月29日00:00起,暂停社保所有业务和医院药店划卡(含诊疗一卡通)业务(居民医疗保险可继续正常缴费)。
3、2015年12月30日00:00-2015年12月31日21:00期间,医院集中办理年终结算业务。职工医疗保险跨年住院人员当天办理出院需在当天再次办理入院(无起付线);新农合和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人员需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年终结算业务的办理,年终结算业务办理完结后不能在原系统中再次办理入院,未出院和新入院的病人需在新系统开通后办理入院业务。在此期间,其他业务仍暂停办理。
4、2016年1月1日00:00-2016年1月5日24:00医保系统备份升级,升级期间无法进行医保住院、医院药店划卡(含诊疗一卡通)业务。
5、2016年1月4日00:00恢复社保所有业务(医保住院、医院药店划卡和诊疗一卡通业务除外)。
6、2016年1月6日00:00恢复医保住院、医院药店划卡(含诊疗一卡通)业务。
宜宾市社会保险局宜宾市医疗保险局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