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评审结果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办发〔2011〕309号)文件规定,对2014年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进行了评定,经公示无异议,现将评定为a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公告如下:
眉山市人民医院、眉山市妇幼保健院、 眉山市中医医院、
眉山三医院、仁寿县人民医院、 仁寿县中医医院、
仁寿运长医院、 仁寿县第二人民医院、彭山县人民医院、
彭山县中医院、 洪雅县人民医院、 洪雅县中医医院、
丹棱县人民医院、丹陵县中医医院、 青神县人民医院
青神县中医院、 青神县妇幼保健院、 青神康达骨科医院。
特此公告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