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市“智慧公积金”建设,方便广大缴存单位办理公积金业务,提高公积金运行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我中心从即日起开通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以下简称网上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与意义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提升服务公众能力,拓展服务新功能,市公积金中心利用信息化手段,开通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着力解决目前全市公积金中心人手少、流程多、服务网点单一、服务手段被动等难题,节约各单位办理公积金业务运行成本,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工作内容
(一)事项内容
各缴存单位均可通过互联网登录衢州住房公积金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以下简称“网厅”,登陆地址:http://www.qzgjj.gov.cn)办理本单位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设立、封存、启封、转移、基数调整、缴存比例变更、单位基本信息变更以及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等业务。
(二)办理条件
已在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衢化管理部)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均可申请开通网上业务。(对20人以上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市中心免费发放单位数字证书u-key,其他缴存单位可自愿购买。)
(三)申请材料
①《衢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②专办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机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业务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或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或社团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衢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办理协议》。
(四)办理程序
1、填报《衢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表》,开通网上业务,注册网上专办员;
2、经中心统一培训后发放单位数字证书u-key。
(五)办理时限
网上业务申报时间:0:00-24:00;网上业务审核时间:市级机关工作日上班时间。当月开户、启封封存、转移、补缴、基数调整涉及资金业务的申报时间为每月15日止,16日起申报的为次月业务。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加强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是广大缴存职工了解行业信息、政策动态、查询利用的迫切要求。由于单位网上业务的办理政策要求很强,涉及到每个职工的资金安全,各单位必须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专人负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把关,选拔责任心强、为人正直、政策业务水平高、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职工担任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专办员,要严格遵守相关协议规定,对网厅业务上报的数据和相关操作要严格把关,审核无误后由专办员统一操作。
(二)落实职责。住房公积金专办员主要职责:1、为本单位及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等有关业务;2整理与保管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文件资料;3、审查本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提交的有关材料;4、对本单位职工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与贷款等业务知识的宣传与指导;5、妥善保管和使用数字证书;6、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保证输入数据资料真实、准确,上传数据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确认无误后才可上报;7、避免泄露密码、泄露职工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
(三)严肃纪律。各缴存单位负责人及专办员应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衢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办理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开展相关业务,接受和遵守《zjca电子认证服务申请责任书》中的各项规定,确保办理业务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如违反财经纪律或协议,缴存单位主要负责人、专办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要承担相应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四)规范操作。单位办理网上业务的pc机需符合以下要求:可连接互联网,操作系统为windowsxpsp3、windows7操作系统,internetexplorer浏览器(ie8.0)及以上版本,首次登陆系统需要安装“天谷证书管理插件”。缴存单位单位开户、单位重要信息变更(包括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变更、单位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及移动电话变更、组织机构代码变更、核算银行变更)、缴存方式变更(即托收账户变更)业务需提供相应纸质材料到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点办理,其他单位网上业务均可在网厅办理。联系电话:0570-12329。
附件:1.《衢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办理协议》;
2.《衢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表》;
3.《住房公积金专办员变更申请表》;
4.《机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业务登记表》、《zjca电子认证服务申请责任书》。
(备注:以上协议及申请表可在公积金网站下载或到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和衢化管理部领取纸质材料)
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