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15〕95号)相关要求,结合宜宾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县(区)政府、市公积金中心、财政、审计、监察、工商、工商联、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及时督查,积极构建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良性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的各项工作。
二、切实加强协调配合
财政部门要完善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的监督机制。审计部门在年度及其他审计中要加强对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的审计监督,将是否依法依规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作为审计内容之一。凡未按规定计提、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要依法作出处理,责令其限期整改。人行宜宾中支要将企业是否依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信息按照接口规范接入企业征信系统。市公积金中心按《个人使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数据接口规范个人公积金账户数据采集格式》及时报送人行宜宾中支。工会组织要依法维护职工享有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将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列为职代会专题议案,并将缴存住房公积金纳入工资集体协商范围。工商、工商联要将缴存住房公积金作为企业出资人、法定代表人评先选优的参考依据。工商部门应积极督促民营企业、个体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各行业组织要将缴存住房公积金列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在实施劳动监察执法检查时,将用人单位是否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纳入检查的内容。同时,不动产登记、房管、人行宜宾中支、工商、质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要支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信息查询工作,实现信息共享。
三、切实加强督查考核
市政府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纳入对各县(区)政府的目标考核,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作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绩效管理考核内容。市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要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切实加强对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工作的各项考核,认真进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督查,确保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指导意见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