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的通知
各县(市)管理部,中心各科室、直属业务部: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15〕325号),现就我州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5年10月24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其中,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维持0.35%不变;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1.35%下调至1.10%。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附件: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