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分中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15〕325号)的规定,从2015年10月24日起下调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现就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其中,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维持0.35%不变;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1.35%下调至1.1%,下调0.25个百分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维持不变。
对本次调整中涉及的具体问题,各县(市)分中心在及时向市中心反映的同时,要与当地人民银行和各受托银行做好衔接工作。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