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人社发〔2015〕77号
关于公布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方便广大医保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就医住院,根据《湖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管理办法》(湘劳社发[1999]285号)、《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发[1999]36号)和《关于逐步将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通知》(邵人社发[2011]14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按程序对新邵县龙溪铺镇中心卫生院进行了资格审查和实地考察,经研究,同意将新邵县龙溪铺镇中心卫生院纳入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