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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工伤保险相关待遇计算基数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90号)

2017-07-27 08:00:03 无忧保

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工伤保险相关待遇计算基数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5〕90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四川省统计局关于2014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公布的数据,现将2014年工伤保险相关待遇计算基数通知如下:

一、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44元。

二、2014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5697元。

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5年7月10日

标签: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工伤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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