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处室、铁路分中心、各管理部: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15〕196号)的规定,自2015年6月28日起,调整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15年6月28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1.85调整为1.60%。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0.35%保持不变。
二、从2015年6月28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3.25%调整为3.00%,五年期以上从3.75%调整为3.50%。
三、2015年6月28日调息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利率执行。调息前发放的存量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于2016年1月1日起进行贷款利率调整。
四、从2015年6月28日起,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支持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并随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变动做相应调整。
附:《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表:
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年利率%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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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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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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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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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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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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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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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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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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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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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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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以下(含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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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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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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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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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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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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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点项目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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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五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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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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