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市公积金〔2015〕56号
关于发布2015-2016年度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遵市住管[2006]3号)规定;以遵义市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度遵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7152元为依据测算,我市2015—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每人每月3430元,其中:单位1715元,个人1715元,下限为每人每月126元;其中:单位63元,个人63元。
特此通知。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