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种实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的通知
泰人社发[2015]184号
市区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
为贯彻医改要求,推动基层首诊,构建分级诊疗制度,进一步方便慢性病参保人员就医就算。经研究,现将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种实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扩大至市区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公立乡镇卫生院)。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区慢性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结算方案的通知》(泰人社发[2010]57号)、《关于印发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种、精神病种药品目录(2013版)的通知》(泰人社发[2013]377号)等文件规定。
附件: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种实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2日
附件:
新增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种实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1.泰州市九龙中心卫生院
2.泰州市苏陈中心卫生院
3.泰州市海陵区城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泰州市海陵区城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泰州市海陵区城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泰州市海陵区城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泰州市海陵区京泰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泰州市海陵区罡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泰州市海陵区苏陈镇大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泰州市红旗良种场医院
11.泰州医药高新区野徐卫生院
12.泰州医药高新区寺巷卫生院
13.泰州医药高新区塘湾卫生院
14.泰州医药高新区滨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5.泰州市高港中医院
16.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田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7.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8.泰州市高新区许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9.泰州市高港区许庄街道孔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泰州市永安洲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1.泰州市大泗镇卫生院
22.泰州市白马人民医院
23.泰州市胡庄镇卫生院
24.泰州市胡庄镇汪群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