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规定,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将于2015年6月30日进行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并于7月份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做好结息对账以及基数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管理中心将于2015年6月25日起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支取、贷款业务,7月8日恢复办理。
二、各缴存单位应于2015年8月1日前到管理中心县、市、区服务厅领取本单位住房公积金对账单,进行账务核对,并将缴存情况通告缴存职工,发现账务有误的,由单位经办人员及时到管理中心对账。缴存单位未按时领取对账单而出现的问题,由缴存单位负责。
三、各缴存单位应于2015年7月,按照《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15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要求,完成本单位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
请各缴存单位及职工提前安排好业务办理时间,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6月10日